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拒不履行、规避执行?宜宾南溪区法院接连出招

发布时间:2023-03-27  来源:中国法院新闻网  字体大小[ ]

  法院讯(滕宇)近日,面对拒不履行、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郭某,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采用搜查、拘留措施,促使两起涉劳务合同纠纷顺利执行完毕,让当事人胜诉权益变成“真金白银”。

  王某(化名)、张某(化名)因劳务合同纠纷分别将郭某(化名)起诉至法院,经法院主持调解,约定由郭某于2022年12月31日前分别支付王某、张某劳务工资5000元、12000元。因郭某未按调解协议履行义务,王某、张某分别于2023年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
  经调查发现,被执行人郭某名下无房屋、无车辆、无银行存款。执行法官多次电话传唤郭某到法院协商履行两笔劳务工资,但郭某语气强硬,以工程未实际结算,无钱向王某、张某付款为由拒不到法院。其后,郭某又称已经与工程业主方协商一致,由王某、张某自行向业主方索要劳务费,郭某不再支付劳务费。经核实了解,业主方以王某、张某二人不是签订合同的相对方为由,拒绝直接支付劳务费。

  经执行法官不间断联系,郭某终于答应到法院协商处理两案。3月22日上午,郭某迟到了两个小时到达,面对法官的释法明理,他一直表示自己无钱支付。为及时兑现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,执行法官当场对郭某宣读搜查令,经搜查,发现其身上有几百元现金,且在法院执行后一直使用他人微信,当前微信账户中有余额近5000元。其行为属于典型的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、规避执行,执行法官当即决定对郭某采取拘留措施。在法官宣读完拘留文书,司法警察给郭某戴上手铐时,郭某才幡然醒悟,称马上联系家人履行。最后郭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,分别向王某、张某支付了拖欠已久的5000元、12000元劳务费。至此,两案顺利执行完毕。

  一直以来,南溪区法院坚持“无强制不执行”理念,重点打击规避执行、抗拒执行等行为,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。在1-3月开展的“亮剑2023”暨“司法大拜年”专项行动期间,对不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判决拒执犯罪1人、成功拘留10人、罚款3人、搜查15人、发布执行悬赏8人,全力出击护航民生权益。

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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